近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职工群众服务,市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自查、重点督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基层工会进行专项督查。在各级基层工会自查基础上,2017年8至9月,市总督查组对市、县(区)属基层工会开展重点督查。督查主要围绕各级基层工会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情况对是否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是否建立独立工会账户、是否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以及必需的职工福利支出、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八个不准”现象等内容展开。重点督查过程中,市总督查组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基层工会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和职工服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水平奠定基础。(曾明涛 彭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