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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发国际关于建会入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来源:鸿发国际 时间:2025/7/18 点击:2359

各相关用工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的合法权益,现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提示:

一、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第十条明确指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权加入工会。

平台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劳动者建会参会。若存在阻挠行为,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致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社会组织等应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平台企业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合作企业应依法支持、配合全国产业工会、地方工会指导劳动者依法建会入会,广泛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支持企业工会履职,推动将支持、配合工会工作纳入用工合作协议。

三、保障工会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企业工会非专职委员每月参加会议或从事工会工作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等待遇不受影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同等。

平台企业不得对依法履职的工会工作人员实行无正当理由调岗、打击报复,不得以职工参加工会活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有违反,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补发报酬或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鸿发国际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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